秦清曼脱棉衣脱得快,卫凌配合也默契。
几乎在秦清曼还没感觉到冷的时候就换好了衣服。
脱下来的棉衣被折迭好收进了包裹里。
“还有一件是楚楚的,等回去给楚楚。”卫凌牵着马带秦清曼上山,同时也解释了一句。
其实那么大一张熊皮完全还可以做一件成人的大衣,只是他精益求精,对秦清曼这件大衣的要求很高,做衣服的人只能按照要求剪裁缝制。
最后肯定会浪费一些熊皮,但最后做出来的成品也很惊艳。
大衣结合了这个时代的特点又有一点古装的元素,看上去非常精细华丽,这也是卫凌没有当众拿出来的原因。
秦清曼也看出大衣的不同,细节部分非常精细。
她记得当初这张熊皮因为是被狼群狩猎,整张皮子被抓出无数的口子,有些地方还掉了不少毛,但身上这件衣服一点损伤都没有。
别看熊皮大张,真要精选出一点伤痕都没有的熊皮做大衣还是挺废皮子的。
“阿凌,谢谢你。”
秦清曼感受到了来自卫凌的爱意。
有的时候爱不一定要说出口,但会从很多细节中体现。
这件大衣就是卫凌对秦清曼的爱。
“你喜欢就好。”
卫凌的脸上露出了笑容,只有在面对秦清曼跟楚楚时,他才容易情绪外露。
“媳妇,上马,我们先骑马走。”卫凌先跨上马背,然后对秦清曼伸出了手。
面对伸到自己面前的手,秦清曼笑容娇俏地把手交付了过去。
卫凌轻轻一用力,秦清曼就被拉上了马背。
“驾——”随着卫凌抖动缰绳,早就跟卫凌默契习惯的黑马如利箭一样奔跑出去,上山的地点不在靠山屯,此时马是在马路上奔跑。
戴了铁掌的马,脚下一点都不打滑,驮着两人还能跑得又快又稳当。
这一刻不管是卫凌还是秦清曼都有种梦回几百年前的错觉。
特别是卫凌。
前世最好的交通工具就是马匹,一匹好马比人命都值钱。
一手抓缰绳,一手揽着秦清曼的腰,国公世子恢复了世子的威容,气势也在节节攀升,前世他不仅是国公府世子,还是驻守边疆的大将军。
秦清曼离卫凌最近,最能清晰感受到卫凌的变化。
这一刻,她的耳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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